专家点评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涉案补充协议中的免责条款是否无效。在缔约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的现实地位不平等,一方可能会利用自身优势要求对方接受不合理的免责条款,实质造成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不自由。为了矫正这一缺陷,合同法规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和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本案中,涉案补充协议的内容符合房屋买卖交易习惯,被告并无加重原告责任、免除自己责任的情形, 不符合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值得赞同。
本篇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与评注》
法律主观: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的释义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下的孩子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
大学是知识的殿堂,是育人的圣地,是人才汇集的地方,大学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具备较高的综合精神素质。所以,我们觉得在大学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且人次较多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况且在大学开展此项活动不仅仅是为了医疗用血,而且最重要的是培养学生们乐于奉献的高尚道德情操,培养同学们社会主人翁的责任感。
综观过去几年的无偿献血工作,我们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不敢有丝毫的自满,今后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使无偿献血完全成为广大师生一种自发、自觉、自愿的行为,为我国的无偿献血事业做出表率和贡献。
义务献血活动总结模版4爱心是一缕纷洒在春天的小雨,使落寞孤寂的人享受心灵的滋润;爱心是流淌在夏夜的一股清泉,使燥喏不寐的人领略诗意一般的恬静。因为心中有爱我们参加了志愿者的行列,走到义务宣传献血的队伍之中。
我校在201x-11-25那天举行了一次“无偿献血”的义务活动,从中午12:00开始到下午17:30才结束,在一系列宣传之后同学们了解了这次活动的意义及重要性,都积极参与献血活动,在献血车前排起了一条条长龙。同学们的积极性都很高,这让抽血的护士阿姨们也很惊叹,我为我的同学的高尚行为感到骄傲!
宣传活动开始,在医务人员的指挥下,我们迅速分工并投入工作。一部分同学留在献血屋旁协助来献血的人填写表格,一部分到周边进行义务宣传。同学们一个个耐心礼貌,向供血者询问健康状况,指导来者注册填表,并耐心地向大家讲解献血的注意事项和献血的益处。让大家明白了,在献出一滴血的同时,一个生命就回出现奇迹。
米兰坤德拉曾经说过:“同情,不是居高临下的施舍;不是浮于外表的慈悲。而是将我们的心放在此时正在遭受苦难的人所处的境遇中,感受他所承受的悲苦,竭力全力发自内心的去帮助他。”生命的珍贵毋庸置疑,我们理应像珍爱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爱惜他人的生命,尽我们的所能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能使得更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各项爱心事业,参与到我们“珍爱生命,无偿献血”的活动中来。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体现,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奉献精神。
如果花开告诉我们春的到来,那么每一滴献血都预示着一个生命的奇迹;如果一个微笑可以温暖你周边的冰凉,那么奉献您健康的血液就意味着将这个城市的生命之灯点燃的更亮,就意味着这个城市增加了无限的生机和不竭的动力。
随着献血车的到 中国少儿出版社1981年版
《东周列国志故事》 郭 平、陈咏超改编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1997年版
《成语故事365》 帆女 阿雪等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2年版
《一百个中国孩子的梦》 董宏猷 21世纪出版社1997年版
《我们的母亲叫中国》 苏叔阳 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1995年版
《小兵张嘎》 徐光耀 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1990年月版
《三寄小读者》 冰心 少年儿童出版社1981年版
《皮皮鲁传》 郑渊洁 学苑出版社1995年版
《肚皮上的塞子》 周锐 春风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
《乌丢丢的奇遇》 金波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2003年版
《我要做个好孩子》 黄蓓佳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灵性的王国》 张香桐著 湖南少儿出版社2000年版
《爱的教育》 (意)亚米契斯著, 马默译 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2001年版
四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稻草人》和其他童话 叶圣陶 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1979年版
《中国当代儿童诗歌选》 张继楼 彭斯远 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1984年版
《外国儿童诗选》 文成英, 李融编选 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1987年版科普科幻
《科学家故事100个》 叶永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