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用心宣传,营造氛围
1、我们学校透过校园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阵地,大张旗鼓地向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在学校围墙外张贴宣传标语,在操场内醒目处张挂宣传横匾;了解道路交通、游泳溺水、饮食卫生和防雷击等事故的发生根源与预防;学校组织出版《地震基础知识》专题板报,向学生介绍地震知识及防震要领,各班也出一期安全班队墙报;每个班还利用《品德与社会》课的教材资料组织学生进行“如何应对自然灾害”的交流与讨论。向学生宣传如何预防目前流行的的甲型流感的知识,防溺水及防安全事故的知识,大力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克服麻痹思想,让学生牢固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2、举行“交通安全、安全用电、防火、防水宣传教育”活动
我校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上级“加强防灾减灾,建立和谐校园”的指示精神,把建设“平安校园、阳光校园”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让学生了解更多的知识,掌握交通安全、安全用电、防火、防水的专业技能,我们邀请了消防大队、交通队、供电局等专家到学校开展了专题讲座。这项活动的开展使学生们进一步了解了安全用电的有关知识,提高了师生安全意识和技能,对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大有裨益。
三、认真筹划,活动多样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防灾减灾 主题教育 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以首个“防灾减灾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八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防灾减灾知识课;组织一次防灾减灾专题讲座;进行一次防灾减灾专题广播;开好一次防灾减灾主题班会;办好一期防灾减灾宣传栏;观看一次防灾减灾影像片;观看一次防灾减灾展;开展/p>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取得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特种烟草专卖品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专业人员;
(三)符合经营外国烟草专卖品业务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规定,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并实施管理。
第十二条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第十三条申请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应当向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申请领取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第十四条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照《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申请领取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应当向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申请领取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在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报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第十六条烟草专卖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