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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是很多留学生和新移民到澳洲的必修课,庞大的租客需求,造就了澳洲各州府城市十分兴旺的房屋租赁市场。初到澳洲留学的小伙伴该如何着手给自己租房呢?下面就和上外2+2留学老师一起了解下。
一、学生宿舍
在校生可向学校申请入住学生宿舍。学生宿舍,一般都靠近校区,有专人管理,房间类型多,还有娱乐区和学习区。在这里,可以和来自不同国家的学生一起生活,学习生活气氛活跃良好。但是名额有限,需要有意向的同学在学期开始前提前申请,而且价格较贵。
二、寄宿家庭(Homestay)
对于未满18岁的留学生来说,如果在澳洲没有亲戚家可以住,是一定要找一家Homestay住下哒。另外,好多18岁以上成人留学生刚来澳洲也会选择住Homestay,这些人看重Homestay的一点是,可以尽快了解澳洲文化、融入本土生活。
在澳洲大部分学校机构都有专门负责学生住宿的部门,尤其是高中和初中。有些学校也会提供合作的住宿家庭列表让海外留学生阅览,不过留学生具体会入住到哪个家庭大部分是随机分配的。同时,学生也可以通过留学机构或网上申请寄宿家庭。
三、澳洲租房
单间分租
租单间算是大多数留学生最常选择的租房方式了。这意味着你将在一套房子中独享一间卧室,并和其他租客共用厨房、客厅、卫浴等设施。
租单间的好处在于可以不用担心家具、水电等问题,只要看好房子即可拎包入住,非常方便。
整租
整租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小伙伴们“壕气”地选择整租,即租下一整套房子,再将其中的房间、客厅甚至停车位出租出去,并让承租的人分摊相应的费用。如设李维香和儿子高翔;高富生死于2007年11月4日,其配偶王芳死于1998年11月22日,高富生留有两个子女,分别是女儿高顺玉、儿子高顺明。涉及该案的当事人信息及关系基本水落石出。
涉案人员关系如图:
图例: 为死亡人员
XXX1上标为死亡人员之间相对死亡顺序
二、本案继承关系梳理与应对
提出继承权公证申请的三个案件的被继承人是宋桂芳、高之生、高富生。对于不同被继承人的案件,其发生继承的关系是不同的,需要区分讨论。
宋桂芳一案,宋桂芳生前未留有遗嘱亦未签订任何遗赠扶养协议,依照法定继承程序,宋桂芳的遗产由其父母、配偶、子女继承,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宋桂芳的父母先于宋桂芳去世,具体时间不详,配偶高智堂死于1992年,子女中宋桂芳的亲生子女高随生、高阳生、高梦生、高平芳健在,高之生死于2007年,继子女中高贵生、高长云健在,高长清、高荣生、高富生分别于2003年、2008年、2007年死亡。综上,根据《继承法》法定继承规则,基于宋桂芳的子女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在宋桂芳与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的前提下,宋桂芳的十个子女享有对宋桂芳遗产的继承权,而其中四个子女均先于宋桂芳死亡,那么此四项已故子女的份额发生代位继承,即分别由高长清的子女(高智堂之外孙)孙家鑫、孙家安,高荣生的子女(高智堂之孙)高顺建、高顺蓉、高顺文、高顺刚的子女(高智堂之曾孙)高翔,高之生的子女(高智堂之孙)高顺利、高顺珍、高顺康,高富生的子女(高智堂之孙)高顺明、高顺玉继承相应份额。
高之生继承案,高之生系宋桂芳再婚前所生子女,经过审核调查,其配偶刘彩云和子女高顺利、高顺珍、高顺康都是合法的继承人,而其先于母亲宋桂芳死亡,所以宋桂芳也是高之生的继承人之一,而宋桂芳后来死亡,则宋桂芳应继承的份额发生转继